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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集团关于集团采购供应链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16

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教集团)是一家专注于通过创新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教育集团。2017年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839),在中国、澳大利亚及英国设有学校。学生来自全球近100个国家,在校生约180,000名。华教教育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简称:华教公司)作为中教集团内地唯一独资子公司全程承办此次项目。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编号:ZJ20210115

2.  项目名称:集团采购供应链体系优化咨询项目

3.  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开询价项目说明及需求》

4.  参与人资格标准:

(1)参与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含500万)的咨询服务公司。

(2)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参与人具有3年以上(包括3年)从业经验及5个以上供应链建设方面的经验,并有成熟案例。

(4)参与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参与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密封报价并邮寄(邮寄前请提前告知)。

6.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下午16:00前(以参与人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7.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新力方大厦2号楼32层

联系人:门树亮  联系电话:13133833090

本项目解答人:朱  民   联系电话:0791-88105778

二、参与人须知

      1. 所有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

      2. 报价响应文件2份,报价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须由参与人填写并加盖公章(正本1份副本1份);

      3. 报价响应文件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参与人自负;

      4. 报价响应文件及所有相关资料需同时进行密封处理,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未做密封处理及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

      5. 一个参与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但如果参与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二、公开询价项目说明及需求

一、项目说明

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参与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体系建设及维护、访谈差旅、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如果参与人的工作范围明显地超过与该估计服务费用相匹配的范围时,参与人在履行额外服务之前应征询采购人的意见。

4、一旦参与人成交后,不得转包项目,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参与人负责。

5、参与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采购方需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参与人承担。

二、项目背景

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教集团、中教控股)为一家全球领先的高等及职业教育集团,业务遍布中国,澳大利亚与英国,专注于通过创新提供优质教育。目前,集团经营三个业务分部,其学校网络包括位于中国的十一所大学及专业学校(其中包括全国排名第一及规模很大的私立大学,以及四所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学校),一所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高等教育学府,以及一所位于英国伦敦可授予美国及英国双学位的大学。 集团亦是中国在校学生人数很多的上市高等及职业教育集团;于2020年10月,集团共来自全球近100个国家的约238,000名学生。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实现采购和基建业务制度完善、流程科学、岗位互监、考核明晰的战略方针,对中教集团采购供应链体系进行优化,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服务内容:

1、集团与学校采购、基建业务的权责分工。

2、基于目前人员结构,设置采购不相容岗位。

3、采购流程的主线与支线设计。

4、采购绩效评价指标及采购、基建人员的考核体系。

5、基建工程有效现场监督体系。

6、评标体系建立

1)根据采购类型(如:工程类、服务类、设备类等),设计相应的评

分办法(规则);

2)评标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3)评标的方式、是否打分及打分原则;

7、集中采购体系

1)集采选品模型;

2)集采评价。

8、采购过程及结果的监督体系

1)内部稽核;

2)其它部门审计;

3)使用部门申诉。

9、供应商管理体系

1)集团层面;

2)学校层面。

服务要求:

参与人应根据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出具相应的项目成果。

1、要求预期工作成果必须具体、清晰、有效,将成果对应于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对成果进行简要展示,提高成果显性化程度。

2、为保证项目成果的有效运用,集团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后,对集团教师团队(人数不限)进行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培训,全面讲解体系各方面内容及指导。

3、参与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详细拟定中教集团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方案建议书,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服务期间,现场团队人员不得少于2人(含驻场项目经理);驻场项目经理必须有供应链咨询领域八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团队成员应对项目有深刻理解、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职业化程度;

2)在项目启动、宣讲、交流和报告等重要环节,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驻场项目经理务必到场,上述环节中的主讲人应为项目总负责人;

3)按照具体技术要求,逐一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包括项目实施各阶段所需时间、工作方式、项目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清单,要求内容具体清晰、成果显性化程度高,明确集团与项目方分工;

4、明确可能实现的知识转移或提供的培训,包括内容、次数等;

5、项目后续服务包括免费的培训、问题解答、模板设计、成果修订等,根据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请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培训计划安排;

6、项目成果明晰化,且每项成果须举例说明(请尽量将项目成果明细具体化,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验收依据)。

注:参与人应根据以上介绍及要求,出具《中教集团采购供应链优化方案》随报价文件一同密封邮寄。采购人适时邀请参与人现场或线上方式对其《中教集团采购供应链优化方案》进行讲解。

四、商务条件

1、服务时间:2月6日前形成方案初稿,2月28日前形成项目方案定稿,3月15日前形成项目成果并提交采购人。项目后续服务时间为验收之日起6个月。

2、实施地点:中教集团本部及旗下学校

3、成果验收:项目成果提交后,采购人按本公开询价文件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及服务合同标准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

4、其他条件:

1)中教集团为成交参与人在集团总部实施地点提供驻点办公场所。

2)中教集团与旗下成员学校之间有较为先进的视频会议系统。

2)集团总部实施地点周一至周五免费提供午餐。

5、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给成交人。

2)成交人在项目成果全部提交后10天内,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给成交人。

3)成果验收合格后10天内,采购人再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成交人。

4)合同款项的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中教集团关于集团采购供应链体系优化咨询项目公开询价函.docx